国家医保局五月三十一日正式发布了二零二六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这是国家医保局连续第九年开展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也是去年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执行后的第二轮双目录协同调整,标志着中国医保药品管理体系进一步走向精细化和制度化。
本次目录调整最引人注目的创新在于首次实行预申报制度。此前,药品必须在六月三十日前获得正式批准才能纳入当年调整范围。新方案允许已完成技术评审但尚未正式获批的药品进行预申报,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正式的药品注册批件并经审核符合条件,即可纳入当年目录调整范围。这一改革将大幅缩短患者等待医保报销的时间。
工作方案明确将药品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延后至六月十日前以正式获批或完成技术评审。自二零二七年开始,截止日期将确定为方案发布之日,形成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安排。
在国家基本医保目录调整的同时,商保创新药目录也将同步开展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独家药品,企业既可以选择单独申报基本医保目录,也可以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国家医保局表示鼓励高价值创新药在上市初期优先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
去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涵盖了治疗肿瘤、罕见病、阿尔茨海默病等十九种药品,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了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商保创新药目录并非强制性目录,而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业内人士认为,预申报制度的引入和双目录协同调整机制的完善,体现了中国医保制度持续深化改革的决心,将有效加速创新药物惠及患者的速度,同时也为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