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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首次围绕常住地公共服务出台专门文件,聚焦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就业参保等六大领域,惠及2.5亿长期在城镇居住但未落户的群众,其中1.7亿为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意见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出了公共服务随人走的一系列落实举措,涉及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同时明确了相关支撑保障机制。这份文件直接关乎超过2.5亿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但尚未落户的群众的切身利益。
数据显示,在这2.5亿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中,有1.7亿人为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这一庞大群体最为关切的问题集中在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就业地参保、基本医疗保障、稳定就业和兜底保障等领域。意见针对这些核心需求逐一拿出增量举措,力求让未落户常住人口在常住地能够稳定就业、安心生活、平等发展。
在教育领域,意见要求学龄人口流入较多的城市政府做好存量学位资源挖潜和整合利用,按需新增学位,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高中阶段教育的开放问题。专家指出,目前许多大城市的普通高中对外来人口子女的开放度严重不足,导致大量初中阶段学生不得不返回老家准备中考,造成严重的亲子分离现象和留守儿童问题。
在住房保障方面,意见提出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截至2025年底,已有140多万户困难群众领取货币补贴,部分有条件的城市已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农民工等未落户常住人口,累计约300多万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民工获得了公租房保障。意见还特别引入了梯度供给机制,即以居住年限和工作年限进行排队,逐步享有公共服务,且明确不得附加学历、职称、纳税贡献等额外条件。
为保障改革的可持续性,意见在财政支撑方面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政策,加强对人口流入地的财力支持,确保地方政府接得住、担得起、办得好。多个城市已率先行动,北京推出总规模300亿元的青年人才发展基金和3万套青年公寓,为吸引和留住年轻人才提供阶梯式保障。专家强调,这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教育和住房等矛盾较大的领域科学预测人口增长,合理安排财政投入和建设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