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起彩券行販售運動彩券給未成年人的案件,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做出了逆轉判決,將整起案件定讞。判決也再次凸顯彩券行在販售運彩時,對於購買人年齡查核所應負的責任。
據了解,這起案件的核心,是一名年僅17歲的高中生。這名高中生多次透過通訊軟體LINE,指示彩券行幫他下注運動彩券,等於由店家代為操作投注。
在短短三天的時間裡,這名高中生的投注金額就高達785萬元。過程中,他雖然一度中獎466萬多元,但結算下來,最後仍然積欠彩券行318萬元。
針對這起情形,主管機關運動部認定,這家彩券行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運動彩券,並且還支付了獎金給對方。運動部因此對業者做出處分。
不過,彩券行業者並不服氣,認為處分不當,因而提起了行政訴訟,希望透過司法途徑爭取改判。全案一路上訴,最後來到了最高行政法院。
最終,最高行政法院做出了逆轉判決,將業者的罰鍰金額改為515萬多元,全案就此定讞。這起案件也讓外界再度關注,彩券行在販售運動彩券時,如何確實把關購買者是否為未成年人。
